主旨: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須知。
內容:
- 註冊須知:
- 註冊日期:114年2月17日(星期一)。
- 依本校學則第14條規定:「學生除應退學或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於每學期註冊日前辦理休學者外,每學期均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註冊日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冊,其他未繳之應繳費用,應依各相關規定辦理。逾期未繳交學雜費註冊者,除以書面請准延緩繳交學雜費註冊者外,視同未註冊,應令退學」。
- 本校學生證係悠遊卡學生證,持該卡即享有學生票優惠,故不因未蓋註冊章而影響使用,如仍有紙本在學證明需求者,須持學生證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開立中文在學證明,方式如下:
- 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加蓋在學證明專用章(免費辦理)。
- 中文在學證明:每份收費新台幣10元(請先至行政樓1樓自動繳費機繳交工本費後,持申辦聯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 目前學校於每學期初提供1份免費的紙本在學證明,將於開學前另行公告線上調查表單。
- 註冊事項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4-22183135~6。
- 學雜費繳費:
- 學雜費繳費單請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逕至學校首頁/學生/校園資訊系統一或校園資訊系統二/使用者登入/進入查詢列印繳費,詳細操作步驟及繳費方式請參閱繳費須知(附件一)。
- ATM繳費約需3個工作天銷帳,超商、郵局及信用卡則需8個工作天銷帳。請自行估算繳費入帳時間。
- 學雜費繳費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出納組,電話:04-22183187。
- 學雜費減免:
- 依行事曆規定,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為11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詳細操作步驟請參閱學雜費減免流程辦理(附件二)。
- 學雜費減免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4-22183135。
- 就學貸款:
- 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學校存執聯)、就貸明細表及學雜費繳費單等資料於開學前一週(114年2月10日星期一)前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可親送或掛號郵寄),相關資訊請洽學務處網站-課指組-訊息公告-就學貸款。
- 就學貸款申辦流程請參閱附件三,如有差額需補繳,請於繳件後至校園資訊系統下載繳費單自行繳納。
- 就學貸款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課指組,電話:04-2218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