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學期配合本校16+2彈性教學措施,自本(113)年6月3日(星期一)開放系統供各授課老師登分,依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規定成績繳交截止日為113年6月30日(日)。

二、大四師資生因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請有大四師資生選課之授課教師於6月30日前完成成績登錄繳交(成績更正日期至7月3日),以利師資生實習資格檢核,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04-22183233)。

三、依據本校學生學業成績考核及管理要點規定,學生因特殊事故致使任課教師未能於成績繳交時限內送繳該生成績,煩請教師在該生該科目成績「待補登」欄位中註記英文字〝I〞,切勿將〝I〞字登錄在「學期成績」欄位中,以免影響該班成績計算。

四、成績系統功能說明如下:

(一)「部分送繳」功能:可送繳部分學生成績,送繳後無法更動;所有學生成績登分完成後,仍須按「全部送繳」,始完成成績登分程序。

(二)「取消部分送繳」功能:前項已送繳之成績,如於登分期間因故欲更動,可點選「取消部分送繳」選取學生後修改成績。

五、若授課科目為二位(含)教師以上共同授課,其共同授課之每位教師皆須「自行」至成績登分系統,各自登錄學生成績,任一共同授課教師未登分者,該科目成績登錄為未完成,系統無法計算學生成績,其成績呈現為「空白」,請共同授課教師配合辦理。

六、若授課教師欲進行成績更正或補登,請填寫成績更正(補登)報告(附件一、二)及完成簽核作業,並於113年7月31日(三)前將補登或更正之學生成績送達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未於截止日前補送成績,學生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七、茲因成績攸關學生能否申請教育實習、學程、獎學金等重大權益,煩請授課教師確實依限上網登錄學生成績,並線上列印成績繳交單簽名後擲送教務處註冊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