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暑期班註冊須知
- 註冊事項
- 註冊日期:113年7月1日(一)
- 依本校學則第14條規定:「學生除應退學或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於每學期註冊日前辦理休學者外,每學期均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註冊日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冊,其他未繳之應繳費用,應依各相關規定辦理。逾期未繳交學雜費註冊者,除以書面請准延緩繳交學雜費註冊者外,視同未註冊,應令退學」。
- 本校學生證係悠遊卡學生證,持該卡即享有學生票優惠,故不因未蓋註冊章而影響使用,如仍有紙本在學證明需求者,須持學生證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開立中文在學證明,方式如下:
(一)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加蓋在學證明專用章(免費辦理)。
(二)中文在學證明:每份收費新台幣10元(請先至行政樓1樓自動繳費機繳交工本費後,持申辦聯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4-2218-3135~6
- 開學上課
- 上課時間:113年7月1日(一)上午8:10(第一節)正式上課。
- 上課地點:民生校區。
- 各班週課表及上課教室:113年6月12日(三)開放上網查詢,查詢時請點選「學年:113」、「學期:暑期」。
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務組,電話:04-2218-3140
- 繳費事項
- 學雜費繳費
學雜費繳費單請於113年6月14日(五)逕至學校首頁/學生/校園資訊系統一或校園資訊系統二/繳費單下載/下載繳費單。詳細操作步驟及繳費方式請參閱本校首頁/學生/學雜費服務/繳費須知。ATM繳費約需3個工作天銷帳,超商、郵局及信用卡則需7個工作天銷帳。請自行估算繳費入帳時間。
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出納組,電話:04-2218-3187 - 學雜費減免
(一)申請期間:113年5月14日(二)至5月16日(四)。
(二)收件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三)申請學生:
1.新申請學生:112學年度暑期未曾申請學雜費減免學生。
2.原減免學生:
(1)需重新提出申請者:112學年度暑期學雜費減免身分為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2)不需重新提出申請者:112學年度暑期學雜費減免身分為軍公教遺族子女、原住民籍學生。
※延修生:除身心障礙學生可申請外,其他減免身分類別之延修生均不得申請。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暑期班)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四)申請方式:採網路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間至
1. 本校網頁首頁→學生→校園資訊系統-學生一:https://ecsa.ntcu.edu.tw/或校園資訊系統-學生二: https://ecsb.ntcu.edu.tw/→登入個人帳號密碼→進入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申請→減免申請
2. 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列印學雜費減免申請表(需由申請同學親筆簽名),併同需繳交證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審查(校園資訊系統開放申請期間為5/14至5/16)。 - 論文指導費︰新臺幣12,000元整,入學後僅收取一次,於暑期二年級繳交。
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4-2218-3135 - 學分費:學分費於開學加退選後繳交,繳費方式與學雜費相同。獨立研究2學分收取4學分費用。
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務組,電話:04-2218-3140
- 其他事項
- 汽車停放
(一)開放時間:113年7月1日(一)至8月30日(五),週一至週五上午8:10至下午5:30(以各班實際開課而定)。其餘時間不開放進出(含晚間時間及例假日,且不得隔夜停放)。申辦停車證者於非開放停車時間入校停車,採計次計費方式,每次收取新台幣50元整。未辦證者,採按時計費,每小時收取新台幣20元整。
(二)如欲辦理停車證者請至網站(路徑:本校首頁→行政→總務處網頁下方公告訊息)採線上登記,相關事項將以網站公告為準。本校於113年6月3日(一)上午8:00至6月14日(五)下午5:00辦理線上申請暨抽籤,6月26日(三)中午12:00於網頁公告中籤名單(網址:https://oga.ntcu.edu.tw)。 - 機車及腳踏車一律停放在校門外,於人行道上劃線區單排整齊停放。
- 資源回收:請將垃圾分類,再依類別放入廚餘、資源回收或一般垃圾回收箱內。
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事務組,電話: 04-2218-3200 - 住宿申請:暫定4月下旬至5月中受理住宿申請,考量申請期間暑碩班新生無學生證暫時無法進入校園資訊系統提出申請,請務必至google表單申請,待拿到學生證時請主動至宿舍辦公室洽詢校園資訊系統申請事宜,另提醒同學因應暑期大詠絮樓宿舍進行工程施作,故暑假住宿之期間與棟別皆有所調整,詳情及申請辦法規定請至生輔組學生宿舍網頁查詢。
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電話:04-2218-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