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大學吳○一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交換至本校區域與社會應用學系就讀一學期。
二、 注意事項:
(一) 交換學生於交換學習期間請於原校辦理註冊手續。
(二)合作學校交換生選修本校在職專班及教育學程課程,應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學分費予本校。
(三)合作學校交換生在本校之修課情形,由教務處於學期結束後寄送乙份成績單至合作學校,由合作學校轉交交換生。
(四)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