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日期:11075日(星期一),依本校學則第14條規定:「學生除應退學或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於每學期註冊日前辦理休學者外,每學期均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註冊日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冊,」。

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校學生證已免蓋註冊章,請於學生證背面加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免蓋註冊章」之貼紙,貼紙請逕向所屬系、所辦公室領取,爾後每學期註冊繳費後無須再蓋註冊章。

本校學生證係悠遊卡學生證,持該卡即享有學生票優惠,故不因未蓋註冊章而影響使用,如學生仍需具紙本在學證明需求者,可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開立中文在學證明,開立方式如下:

()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加蓋教務處註冊組在學證明專用章(免費辦理)

()中文在學證明:每份收費新台幣10(先至行政大樓1樓自動繳費機繳交工本費後,持申辦聯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學雜費繳費單請於110612日起,逕至學校首頁/學雜費專區/學雜各費繳費訊息/列印繳費單及繳費證明/進入查詢列印繳費。詳細操作步驟及繳費方式請參閱學雜費專區之繳費須知。

110學年度暑期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請依附件說明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