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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8月19日止

二、收件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三、申請對象:學士班新生

申請方式:請於網路報到系統相關資訊下載學雜費減免申請表併同應繳交證件,親送或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審核

檢附「學雜費減免」操作流程(如附件一)及學雜費減免常見問題(如附件二)

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教務處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