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09學年度大學部轉系核定名單共19人,名單如附件。

二、本校學生轉系要點第九點規定:「轉系(學位學程)學生,須修畢轉入學系(學位學程)該年級規定畢業之必修科目、學分及條件,方得畢業。其應補修之科目與學分,由轉入學系(學位學程)主任核定之。因降級轉系(學位學程)而重複就讀之年限,不列入修業年限計算。」

三、本校學生轉系要點第十一點規定:「學生轉系(學位學程),以一次為限。同系(學位學程)學生申請轉組者,比照轉系(學位學程)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