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陳O捷將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交換至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就讀一學期。 二、 注意事項: (一) 交換學生於交換學習期間請於原校辦理註冊手續。 (二)合作學校交換生選修他校在職專班及教育學程課程,應依他校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學分費予他校。 (三)合作學校交換生在他校之修課情形,由教務處於學期結束後寄送乙份成績單至合作學校,由合作學校轉交交換生。 (四)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